這個星期一打開fb,newsfeed十有八九都是關於《網絡二十三條》(即《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二讀的事。如果你還不知道這件事,網上有很多懶人包(這裡),請你花上幾分鐘時間去了解一下好麼?

我沒有什麼特別或專業的見解,我只是想在自己的空間裡說說自己的感受,希望路過的香港人能關注這件事。

其實本來有很多東西想說,但最後呆坐在電腦前一個多小時卻什麼都說不出,寫了又刪刪了又寫,只剩滿腔的無力和悲哀。

我不明白香港為什麼會變成這樣,23條美名曰保護版權,可是我看到的卻是政府對民間聲音和創作自由的打壓。言論自由不是香港最引以為傲的核心價值之一嗎?而23條難道不是在打壓言論自由,想讓港人噤聲嗎?在我看來,23條的政治因素太重,而正正是因為這樣才令我覺得更絕望。

我完全無法想像如果23條通過了,會對我的生活造成多大的影響。因為23條說「以抒發個人情感或展示才華演繹他人作品」是犯法,所以Cover沒有了;因為23條說侵犯版權了,所以二創,沒有了;改圖,沒有了;Cap圖,沒有了;實況,沒有了;改歌,沒有了;同人誌,沒有了。連想Share一張圖也可能觸犯法例。

別說23條不關你事,它跟每一個香港人都有切身關係,只要你上網,就與你有關。我絕對不相信有任何一個香港人能置身事外。

作為香港人的你,有沒有聽過《蝗蟲天下》、《條女很清楚收兵好過嫁人》、《日日去鳩嗚》、《Come On James》?有沒有在newsfeed見過《對白cap圖王》、《100毛》?有沒有like過689、龍蝦的惡搞圖?

23條首推的時候我只不過是一個小學生,懵懂無知,根本不知道這是什麼。在升上高中讀通識之前,在去年雨傘運動爆發之前,我一直是一個政治冷感的普通中學生,是政府一個又一個無理的政策和荒謬的行為讓我意識到自己不能在漠不關心。是網上許多的惡搞圖片或歌曲令我願意接觸時事和政治。

二創真的是打擊原創者的創作熱情、讓香港成為文化沙漠的主因嗎?政府的所作所為難道不是在扼殺港人的創意,令文化沙漠的現象加劇嗎?有很多二創作品根本不是為了牟利,對原作品的版權沒有造成任何傷害,為何連存在空間都要被扼殺?

其實有很多名不見經傳的作品都是因為二創才為人熟知,達到免費宣傳的效果,因此有不少的作者也支持二創。但23條一旦通過,哪怕作者支持,不告你,政府也可以越俎代庖以刑事及民事罪行告你。

在我看來,二創是幽默而富有創意的。我的fb至少有一大半的專頁也是二次創作,或純粹惡搞搏君一笑,有些純粹是低級趣味,也有為港人發聲的認真post,為我帶來過無數的歡笑,也令我關注到無數的時事和議題。

所謂公平處理豁免,真的公平嗎?裡面有多少沒有明確釐清,含糊帶過的灰色地帶你知道嗎?何謂足夠的確認聲明?難道以後我每po一張圖也必須要花上幾十分鐘去寫註解?(哦,所以我每po一張封面圖也要在上面加上滿滿的文字註解,否則就是犯法。以後我再也不能節錄小說的內容,否則就是犯法。以後也不能用我修做icon,否則就是犯法。)

《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將於星期三在立法會恢復二讀,求求你們關注一下好嗎。

聯署: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tZu-Tj7xwkz0AoEX08EaUZH3kHeHu4lwf3JZPFe6Zy0/view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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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6日再次續會。

雖然這段時間我們也許不會再在新聞、fb newsfeed、ig頻繁地見到關於廿三條的消息,但是!!!!!千萬不要鬆懈!!!!!戰鬥還沒結束,要記得守衛屬於我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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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1日23條二讀通過。

悲哀、憤怒、無助、絕望。沒有人能救我們,只有我們香港人才能救自己。只希望能阻止23條三讀,不要忘記這件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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